2005年1月2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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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宝龙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强调
提高监督能力 维护司法公正
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岳耀勇

  本报讯 昨天上午,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指出,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检察工作放在深入实施“八八战略”、全面建设“平安浙江”的总体部署中去谋划、去落实,提高法律监督能力,全面履行检察职能,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贡献。
  夏宝龙强调,要按照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机制的要求,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,既坚决贯彻严打方针,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措施,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、平安创建等工作,高度重视群众的控告、举报、申诉,做好群众信访工作,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按照提高反腐倡廉能力的要求,把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与积极预防犯罪结合起来,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,注重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,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。按照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要求,把加强执法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结合起来,敢于监督,善于监督,规范监督,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。
  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云龙指出,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,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、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,加强执法规范化、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,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,加强检务保障,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。
 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把“两抢一盗”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。此外,金融、财税、证券期货等有关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,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、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,生产销售伪劣商品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等,都将成为检察机关查办打击的重点。
  当前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职务犯罪仍较为严重。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、有震动的案件,尤其是现职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大要案。
 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重点将瞄向社会危害大、群众反映强烈、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,防止以罚代刑、有罪不纠。同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案件的监督力度也要加大。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上,要重点办理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、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、审判人员贪赃枉法、徇私舞弊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。
  今年还要深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、司法腐败问题。